純推理模式已啟用:原作、角色本名與集數在你作答前不會出現
案件背景
辦公室一台公用筆電在週五下班後不見了。週一早上有四個人各自說明了自己知道的事。
本題不是要你找出小偷——證據還不足以做到那件事。
本題要練的是更基礎、也更重要的一件事:把四段聽起來份量相同的話,依證據強度排出高低。
已知資訊
- 筆電於週五 18:00 前確認仍在會議室。
- 週一 09:00 發現不見。
- 辦公室門禁有刷卡紀錄,但會議室內沒有監視器。
- 本題僅分析證詞結構,不指控任何人。
嫌疑人
姓名已匿名化,證詞完整保留
證人 A・行政
- 身分
- 負責會議室設備
- 關係
- 最後確認筆電在位的人
- 證詞
- 「我 17:50 收拾會議室時,筆電還在桌上,我親手把它推到牆邊。」
- 不在場證明
- 門禁紀錄顯示 18:05 離開。
證人 B・工程師
- 身分
- 週五加班
- 關係
- 當晚最後離開的人之一
- 證詞
- 「B 說:小周週五晚上一定還在,因為他那天有個 demo 要趕。」
- 不在場證明
- 門禁紀錄顯示 21:12 離開。
證人 C・清潔人員
- 身分
- 每週五晚間清潔
- 關係
- 例行進入辦公室
- 證詞
- 「我大概八點多打掃會議室,那時桌上是空的,我還想說今天很整齊。」
- 不在場證明
- 清潔公司出勤紀錄顯示 20:30 至 21:00 在場。
證人 D・業務
- 身分
- 週五提早下班
- 關係
- 與本案無直接關聯
- 證詞
- 「我聽隔壁組的人說,那台筆電最近本來就要報廢了。」
- 不在場證明
- 門禁紀錄顯示 17:20 離開。
現場線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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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VIDENCE 01A 的敘述結構
A 描述的是自己的具體動作與時間點:收拾、親手推到牆邊、17:50。內容可與門禁紀錄對照。
EVIDENCE 02B 的敘述結構
B 談的不是自己看到什麼,而是推論另一個人「一定還在」,理由是那個人有工作要趕。B 並未表示自己見到對方。
EVIDENCE 03尚未解鎖
EVIDENCE 04尚未解鎖
EVIDENCE 05尚未解鎖
EVIDENCE 06尚未解鎖
時間線
注意每一條的依據:事實、證詞,還是推測?
- 17:20事實
D 離開辦公室
- 17:50證詞
A 稱筆電仍在會議室桌上
- 18:05事實
A 離開
- 20:30–21:00證詞
C 在場清潔,稱桌上已空
- 21:12事實
B 離開
調查工具
打開證據牆與時間線工具
⏱ 自己排一次時間線
用箭頭把事件排成你認為的順序。排好之後按「檢查這條時間線」,系統會指出哪一段說不通——但不會告訴你正確答案。
🧷 證據板
拖曳卡片排列。點一張卡再點另一張即可連線——每一條線都必須寫出你認為它們有關的理由。
0 張卡片・0 條關聯
事實還是推測?
把每一條資訊分類。把合理的解釋誤認成事實,是最常見的推理事故。
17:50 時筆電還在會議室桌上。
小周週五晚上一定還在公司。
那台筆電本來就要報廢了。
B 說話時很緊張,所以他有問題。
會議室內沒有監視器。
提示
每多用一則提示,推理分數就會下降
我的推理筆記
你認為真相是?
四段證詞中,哪一段被說得像事實,其實只是推測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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