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理王MYSTERY KING
CASE #0042★★★☆☆

排不進去的那一段

⏱ 時間線重建WHEN・真正時間🟢 可唯一推導不在場證明觀察推理約 7 分鐘
純推理模式已啟用:原作、角色本名與集數在你作答前不會出現

案件背景

一份專案報告出了嚴重錯誤,需要釐清那份檔案到底是誰、在什麼時候上傳的。

三個人分別給了說法,系統也留下了幾筆紀錄。

把它們排進同一條時間線之後,有一件事排不進去。

已知資訊

  • 團隊分散在兩個時區:台北(UTC+8)與柏林(UTC+1,當時未實施日光節約時間)。
  • 系統紀錄一律以 UTC 儲存,但介面顯示為使用者的當地時間。
  • 檔案上傳紀錄與訊息紀錄都完整保留。

嫌疑人

姓名已匿名化,證詞完整保留

成員 A・台北
身分
專案負責人
關係
負責最終彙整
證詞
「我台北時間晚上 11 點才把檔案上傳,之後就睡了。」
不在場證明
上傳紀錄 UTC 15:00。
成員 B・柏林
身分
資料分析
關係
提供數據
證詞
「我柏林時間下午 4 點在群組看到 A 說檔案上傳好了,就直接下載來用。」
不在場證明
下載紀錄 UTC 15:10。
成員 C・台北
身分
審閱
關係
負責校對
證詞
「我台北時間早上 9 點審閱過那份檔案,內容沒問題。」
不在場證明
無系統紀錄可佐證。

現場線索

第 1 / 3 層・已開啟 2 / 6 條

EVIDENCE 01上傳紀錄

系統記錄檔案上傳時間為 UTC 15:00,上傳者為 A。

EVIDENCE 02下載紀錄

系統記錄 B 的下載時間為 UTC 15:10。

EVIDENCE 03尚未解鎖
EVIDENCE 04尚未解鎖
EVIDENCE 05尚未解鎖
EVIDENCE 06尚未解鎖

時間線

注意每一條的依據:事實、證詞,還是推測?

  1. UTC 01:00證詞

    C 宣稱審閱該檔案(台北時間 09:00)

  2. UTC 15:00事實

    A 上傳檔案(台北時間 23:00)

  3. UTC 15:02事實

    A 在群組公告已上傳

  4. UTC 15:10事實

    B 下載檔案(柏林時間 16:10)

調查工具

打開證據牆與時間線工具
⏱ 自己排一次時間線

用箭頭把事件排成你認為的順序。排好之後按「檢查這條時間線」,系統會指出哪一段說不通——但不會告訴你正確答案。

🧷 證據板

拖曳卡片排列。點一張卡再點另一張即可連線——每一條線都必須寫出你認為它們有關的理由。

先加入幾張卡片,再把有關的兩張連起來。
0 張卡片・0 條關聯

事實還是推測?

把每一條資訊分類。把合理的解釋誤認成事實,是最常見的推理事故。

系統記錄檔案上傳時間為 UTC 15:00。

C 在說謊。

C 審閱的是同一份檔案。

A 在群組公告已上傳。

B 使用柏林時間回報。

提示

每多用一則提示,推理分數就會下降

我的推理筆記

你認為真相是?

哪一件事在時間上不可能發生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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